市档案学会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暨档案业务培训班


■记者曾金妍 通讯员李春花
  本报讯为学习好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近日,市档案学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暨档案业务培训班,共有15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学习。
  此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档案主管部门领导、国家级档案专家进行授课,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培训内容涵盖: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围绕立档单位档案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鉴定与销毁等基础工作;红色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红色档案保护开发及传承的实践与探索;准确识别档案安全风险,扎实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等。培训现场还进行了师生面对面交流互动,为学员解疑释惑。
  培训课结束后,市公安部门的档案人员表示,参加这次培训收获颇丰,培训内容详实丰富,可操作性强,授课老师通过对《实施条例》的解读,帮助学员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了大家的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档案安全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大量鲜活档案安全案例提醒我们,各类档案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在于人们思想上的放松和麻痹。” 通过此次培训,加强了我市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打下良好基础。档案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创新档案学会工作,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