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

联合开展《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通讯员 卢晓娟
  本报讯 4月2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电白区人大常委会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电白区实施《茂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益等参加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沙院镇仁风国学文化研究院、南海岛·中国第一滩、广东长盈科技有限公司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基础设施建设、创文宣传、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实践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电白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沙琅镇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市、区人大代表就电白如何更好地实施《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2022年9月1日,《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电白及时制定《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落地生根,用法律规范加强和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化电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去年,电白共开展各种学习活动约1800场次,参加学习人数约2.5万人次。
  检查组对电白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条例》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履行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监督考核,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营造自觉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发挥《条例》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