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和存放


王如晓(市区)
  价格相对便宜又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有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两轮电动车的保有量约4亿辆,平均每三至四人就有一辆。然而,背后的安全隐患却令人触目惊心。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另有数据显示,80%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超过九成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最近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的火灾全国震惊,影响极大。一场场令人痛心疾首的火灾,再度掀起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之问。悲剧不断发生,更要痛定思痛。每场大火的背后,经有关部门分析,都暴露出不少问题。原因很多,有的在小区地下室充电,有的在楼梯间、地下车库、过道等充电,甚至有的人把电动自行车运上住宅家里充电等等。物业管理、居委会、邻居等或出于“事不关己不便管”,或想监管又监管不到位,造成了大量安全隐患。
  为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安全问题,最近我市有关部门下发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知》,当中明确指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一万元罚款,因此而引发火灾遭受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安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到本市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防微杜渐。
  第一,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等要主动作为,落实管理责任工作,要安排专人管理,明确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负责本小区、本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各有关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安排市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确保安全。
  第三,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严厉查处。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村、本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第四,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村(居)广播等,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市(村)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有关法律意识。促使广大人民重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
  第五,市民应该认识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及时通过有关途径向业委会、物业管理、村委会或居委会举报,以防后患。
  第六,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大电动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保证居民电动车能有足够位置就近充电、安全充电。同时,对电动车占位不充电、收费模式不合理等问题也要引起我们的重视,逐一想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提高电动车充电的便利和效率。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要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全民动员,部门有责,人人有责。必须让责任可见,让安全可见,必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只有这样,电动自行车才不会“惹火烧身”,才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