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电城镇东洋环保砖厂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近期,我厂在从事水泥砖生产过程中,出现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厂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相关规定。事后我厂全力整改,委托了第三方环评技术单位编制报批环评文件,并支付了部分费用,待审批通过后抓紧时间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对于本次事件,我厂及经营者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次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于15日内缴交罚款;
  二、全厂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电白县电城镇东洋环保砖厂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