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创新实施“331”工作方法

着力打造住建信访治理新模式


■记者柯小瑛通讯员茂健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去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枫桥经验”,印发了《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创新实施“331”工作方法,全方位、多维度推动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住建领域“钉子案”“骨头案”和陈年旧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住建人应有的贡献。

实行“三个一”工作法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
  坚持“一线指挥”。秉承“‘一把手’以上率下抓落实、班子成员作表率、业务科室负责人强包保”理念,成立了信访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带头包案化解,在“化解什么”“怎么化解”“化解到什么程度”等3个方面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着力推动信访事项化解。
  坚持“一线调研”。通过重点约谈、带案下访、上门探访等多种接访方式,认真了解信访群众真实想法,掌握其思想诉求,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结合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坚持“一查到底”。把初信初访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线索,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人员吸附在当地。对存在的信访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摸排,特别是重复访、积案类案,进行梳理归纳,形成重点清单、经验清单,推动信访存量“清仓见底”。

突出“三重”创新局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
  重点优化联动协作机制。由局办公室做好任务分派工作,明确承办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间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和方式,建立全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系群,做到“矛盾纠纷风险第一时间预警、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发布、意见建议第一时间提出”,促成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重点优化问题导向机制。坚持“群众有理、问题有解”推定,摒弃“怕老百姓占便宜”的错误观念,针对经常出现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加强对设计阶段、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等方面的审查、监管,试行邀请业主参与验房,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否则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信访问题。
  重点优化培训顾问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每年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开展2—3次信访工作专题培训和参与释法。安排新招录的干部职工轮流到局信访办跟岗学习处理信访业务工作,新任副科级干部轮流担任局信访专员,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访矛盾纠纷问题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运用“一张表”在“办理质效”上聚焦用力
  积极探索提高信访治理质效新路径新举措。建立对各业务科室(单位)的评分评价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积分制管理评分细则,并将评分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通过“小积分”提升干部职工帮助群众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针对评价结果差的科室(单位),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在党组会上作检讨;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按《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追责,确保信访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责任科室(单位)办理质效到位。
  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市住建局赴各区(县级市)开展接访下访活动69次,累计处理信访件576单、12345投诉工单2721单,到期办结率100%;有效化解第三批重复信访积案38宗,已全部上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