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根据茂名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6月中旬,茂名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31日,茂名市委第四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意见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近日,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通过茂名廉政网和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巡察整改情况。
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二是坚持真抓实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三是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见茂名廉政网(http://mmlz.maoming.gov.cn/)和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 maoming.gov.cn/yjgl/gkmlp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