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老赖”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环境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茂名市两男子徐某与谢某本是好友关系。2019年谢某以购房急需资金为由向徐某借款23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后,谢某向徐某出具了借据;谢妻作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名确认。然而,谢某仅向徐某偿还了4600元利息,剩余借款本息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一直拖欠不还。徐某无奈之下,只好将昔日好友谢氏夫妇诉至茂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强制执行,为徐某全额追回欠款和利息。
  近年来,“老赖”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老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对社会秩序和法治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一时经济困难向他人借款解燃眉之急,后按约定时间还回借款,无可厚非。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一定要签合约或借据,借据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中国人口耳相传的传统观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民间贷款,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总有那么一些人甘愿当“老赖”,变着法子不还钱。甚至玩“失踪”。有的债权人利用恶势力,上门利用硬手段追债,造成矛盾激化,有的债权人甚至打骂、扣人扣物,这是违法行为,实不可取。最好的办法是找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惩治。欠钱不还的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和诉讼。《民法典》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若到期不还钱,要在规定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老赖”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情形,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让“老赖”进去“蹲”几天,体验生活,非常有助于强制履行还款义务。此外,人民法院依法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通报。限制网购、出行受限、禁止高消费、限制子女上私立学校、不得担任法人和董事、限制炒股和买房、划扣养老金和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们应从法律角度来处理、加强对“老赖”问题的社会监督,通过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谴责“老赖”的共识和压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经济环境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