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通电话,“终本”案件高效执结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何铭阳
  本报讯“法官你好,我要提供被执行人林某的财产线索,他在银行开设了保险柜,里面应该有财产,请你们恢复执行,对他的保险柜里的财产予以查封。”近日,一位执行案件申请人向高州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高州法院以雷霆之势高效执结一起“终本”多年案件,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在林某与广东某银行高州营业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林某因借款期满后未按时返还银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经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广东某银行高州营业部向高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高州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拍卖,但拍卖所得款项仍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其后,广东某银行高州营业部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广东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并向高州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并不是‘一终了之’,法院仍会继续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在符合条件时恢复执行。案件‘终本’后,你们若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立即向法院反馈。”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
  案件“终本”后“复活”
  今年12月,广东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向高州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反映被执行人林某在银行开设有保险箱。执行法官对此线索高度重视,经过仔细分析研判后,迅速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并立刻前往各大银行进行核查。经调查,被执行人林某确实在两家银行分别开设了两个保险箱。
  执行法官当即向银行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配合对被执行人林某开设的保险箱进行依法搜查。经搜查,在保险箱内找到一批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银条以及现行流通的人民币。在银行职员见证下,执行人员对财物进行详细清点,并扣押处置。执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法有序。
  为尽快将扣押财产兑现为“真金白银”,执行法官依法对扣押的纪念币和银条等进行司法鉴定和评估,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最终涉案纪念币和银条以143535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日前,执行法官已将拍卖所得款及现行流通货币的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的顺利执结,离不开申请人与执行法官的密切配合。申请人及时高效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是破解执行困境的有效手段。“终本”不等于“终止”,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立即恢复执行,确保应执尽执,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