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高效执行解民困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何铭阳黄茵
  本报讯“法官同志,昨天你们将执行款送到我家后,今天冯某也把剩余的款项送过来了,非常感谢你们!”申请人徐某收到尚欠的6万元执行款项后,马上致电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前段时间,在一次平安大走访活动中,村“两委”向高州法院工作组反映了村民徐某的难题——“那次事故令老徐失去了右腿,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他欠下大笔医疗费,赔偿款也追不回来。”
  原来,徐某在一次施工中,因捆绑水泥筒的绳索在吊运过程中松动,水泥筒滑落而被压伤,致使其右下肢被切除。徐某多次向被告索赔无果,遂诉至高州法院。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令被告李某深、李某强、李某文、冯某按照各自的责任赔偿原告徐某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已依法向四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进行财产查控、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督促他们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其中,李某文经督促,已自动履行完毕。而李某深、李某强和冯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因未发现李某深、李某强和冯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决定再次前往三名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搜查。
  执行当天,被执行人冯某远远看到警车后便夺门而逃。执行干警立即折返冯某住所,在向其妻子出示工作证和搜查令后,对其住所进行地毯式搜查。搜查全程录音录像,规范有序。最终,执行干警在冯某房间搜得现金人民币18000元。执行干警对冯某妻子进行释法明理后,马不停蹄把搜查到的18000元执行款往申请人家中送去,解其燃眉之急。次日,冯某将剩余款项全数送到申请人家中。
  另外,面对被执行人李某深、李某强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下一步,高州法院执行局将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