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近日,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应邀到茂名市作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报告。详细阐述了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贡献智慧力量。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为茂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很好的方向和思路。
  2019年10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营商环境法治化不仅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职责存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新一轮竞争的主赛道,成为地方开展法治建设的主要面向。各地政府开启了以制定地方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或办法,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创新辟开新路。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提升经济发展动能的基础性工程,是保持区域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坚持以经营主体为中心,精准把握经营主体与政府、经营主体之间以及经营主体与社会的关系,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着力,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绝不能打着优化营商环境的旗号,使改革创新措施突破现行法律的规定。坚决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公权力行使原则,强化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唯有法治才能维护商人群体的交易安全,法治越清晰、越可信,商人的行为也将越准确、越稳定,商业交易也将越安全,市场也将越繁荣。
  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彻底消除“放而不松”“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各种隐性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市场信用导向,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评估评价机制,改善信用环境。探索推广信用积分制、星级制以及信用担保等多元方式,与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经营信誉等挂钩,努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遵法守信、路路畅通”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经营主体以诚取信、以信立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高效运行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持续性工程,体现了一个地区发展的软实力,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营商环境的氛围,提升商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