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社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赵立张天助
  本报讯今年以来,茂名市人社局紧密结合人社服务民生职责任务,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扎实开展人社系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助力优化我市营商服务新环境。
加强就业创业诚信管理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为抓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持续落实《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等就业创业政策,明确当前所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补贴条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明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不断规范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审批程序,提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使用安全。
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
  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行为,深入推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失信行为打击力度,不断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安全、平稳、高质量运行。在社保反欺诈方面,坚持“内外结合”,力争反欺诈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建立内部常态化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同时,联合多部门加强外部反欺诈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志愿服务等多渠道开展反欺诈宣传,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营造社会各界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氛围。
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
  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业务培训中,强化信用建设培训,开展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诚信自律意识,促进形成“规范用工、严明执法、珍惜信用”良好局面。1-10月,我市劳动监察机构积极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共检查1796家用人单位,立案查处167宗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劳动者1756人,追发劳动者报酬2920.84万元。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置劳资纠纷637宗;涉及劳动者4072人,追发劳动者报酬4667.59万元。
加强建设领域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花名册、实名制等措施,从而实现企业按月核算农民工工作量、出勤天数、计算农民工应发工资,从源头上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合规将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着力构建“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加强宣传教育持续优化服务效能
  畅通政策宣传渠道,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重点,通过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茂名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信息获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