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调解机制 助推矛盾化解

化州市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


化州市人民法院与化州市各大保险公司召开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座谈会。

  今年以来,化州市人民法院做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主动联合公安部门、保险机构等单位共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机制,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
  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化州市人民法院以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多发、审理时间较长的问题为导向,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谋划部署,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机制。2023年3月15日,化州市人民法院与各大保险公司召开座谈会,各方就联合推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达成共识。2023年5月22日,经与公安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化州市人民法院与化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的意见(试行)》,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时限、委托鉴定工作程序等内容作了细化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机制提供了制度支撑。
  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化州市人民法院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为调解工作的载体,派出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的调解员与公安部门、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队伍,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诉前调解、主持委托鉴定等事项。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内设置调解室,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架好当事人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谅解的桥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和解。
  落实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取得显著成效。化州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工作要求,保障了工作机制良性运行,成果初步显现。今年以来,化州市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累计共调解成功620件,调解成功总金额约236万元。自2023年7月调解机制运行以来,由于大量案件在立案前得到调解,化州市人民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28.66%,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陈文利 黄景隆)
  本版图片由化州市法学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