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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3年7月13日,我院建设项目实施了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违法原因是我院不熟悉环保法律法规。事后我院积极整改,及时取得环评批复。我院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次事件深感愧疚,对环保部门即将作出的两份处罚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在此就本次事件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两份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高州茂济医院(普通合伙)
承诺人:李琼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