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的抒怀


■高巍
  《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写于1934年的一篇散文名篇。他在南北方秋天的比较中,凸显了故都之秋的独特魅力。
  秋天是四季中的第三季。经历了春种、夏耘,到了秋天,正是收获的季节。
  此时,阳光已没有了炎夏的燥热,只是金光灿灿,满眼是闪耀的黄色,所以称“金秋”。
  文人似乎对金秋情有独钟。这不光是对作物丰收的期盼,还因为多情的文人对秋天的敏感。就像古人说的:“女伤春,男悲秋。”所以悲秋成为大多数男性文人的一大特征。
  往细了说,为什么文人雅士的诗文中,对秋的抒怀特别多?有人说,这或许是因为他们颓废的色彩较浓吧?恐怕不光在中国,外国也差不多,且古今少异。
  这或许是因为秋天易引起深沉、悠远、严厉、萧瑟的感触,这是人类乃至动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能。
  文人雅士的这种情感,以欧阳修的《秋声赋》和苏东坡的《赤壁赋》为代表。
  《秋声赋》是作者晚年之作,仕途多舛,须发添露,仿佛这萧瑟的秋季,迎来的只有寒冬——人生的暮年,衰老、体弱、精力越来越不济……所以,尽管官运尚顺,可也抵不住岁月的流逝。作者此时的心情如此,笔下的季节也就可想而知。
  《赤壁赋》是作者贬谪黄州时,与朋友月夜泛舟赤壁时的所见所感,反映了作者由荡舟的畅怀,进而引起的怀古伤今的悲咽,再到精神解脱的达观。
  尽管感触不同,文人对秋天的向往仍然可以算是一种普遍的情怀。只要是秋,不论今人古人、南人北人,少有不同。就像郁达夫说的,只要是秋天,无论在哪儿,都是好的。
  郁达夫是江浙人,长期生活在上海和杭州。那里的秋天,或现代,或多彩,可他为什么不辞辛苦,偏要跑到这故都来感受老北京的金秋呢?
  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所以在故都度过的秋天,就不免让他拿这南北两地不同的秋天进行比较。这样一来,他发现了一些他在南方所不曾感到的,北方秋天所特有的不同之处。
  在郁达夫以往的经历中,南方的秋天是渐变的,甚至夏天迟迟不肯退场,炎热的天气会持续很长时间。
  江南的秋天来得慢,所以不明显。进入秋天,只是一点点地凉起来,草木的凋谢很慢,天空也没有北方那么清爽,而是浑浑噩噩的感觉,依然是秋雨绵绵,缺少了北方秋天的爽气。
  秋天的南方,色彩对比不如北方那么强烈,因为渐变得太慢,所以南方的秋天不如北方的味儿更浓些。
  郁达夫将两地的秋天用两种酒来代表,南方的是黄酒,北方的是白干;用两种主食做代表,南方的是稀饭,北方的是馒头;用两种水产来代表,南方的是鲈鱼,北方的是大蟹;用两种动物来代表,南方的是黄犬,北方的是骆驼。概括起来,就是北方的秋天更豪迈,南方的秋则深沉有味。
  北方的秋雨也仿佛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儿,下得更像样。往往是一阵乌云先来,把刚才还晴空碧云的天上,一下子遮盖得严严实实。紧接着,一阵阵小风吹来,夹杂着明显的凉意。不一会儿雨点就开始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容不得你从容地躲避,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往往让人躲闪不及。雨伞拿出,打开这阵儿,头上、肩上已明显感觉到了湿意。好在这种雨不会下得太久,一堆乌云过去,也就迎来了云卷雨收,西边的云边又露出太阳,那明晃晃的光芒再次重现。
  倘若这是早上,难免会带来一阵秋凉,气温仿佛下降了好几度,非穿件长袖衣服不可了。
  用郁达夫的话说“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可以从秋天的味,秋天的色,秋天的姿,秋天的意等方面表现出来。
  总之,领略秋天需要豪气,需要激情。风花雪月、半醉半醒的状态是不行的。领略秋天的过程,需要饱满的情绪,诗人一般的浪漫,所以郁达夫说“秋并不是名花,也不是美酒,更不是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
  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秋天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更真切、更具体。这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故都的秋在郁达夫的笔下,在郁达夫的心中,占有如此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几乎使他的内心与他心灵深处的理想与诉求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所以他才会发出如此的感叹,几乎要拿自己生命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