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享受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这行动不便,想不到你们亲自上门服务,如果你们不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李某和叶某及其亲属对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自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电白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日前,茂名市电白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为93岁高龄李爷爷和残疾人叶某某提供“上门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李某,今年93岁,几年前因轻信他人分2次了出借9000元给陈某,陈某借款后就举家搬离住所,无人知道陈某的去向。事后,经向其他村民打听,陈某已向多人借款且均未归还。李某多年攒下的9000元养老钱无从追讨,一急之下就病倒了,自去年患上新冠后病情加重,现在无法行走靠轮椅出入。为了解开老父亲追讨借款的心结,李某儿子来到法援处寻求帮助。
  叶某,今年42岁,20多年前因被他人故意伤害致重伤,经治疗后被截肢,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应赔偿叶某经济损失9万多元,但被告人一直均未履行判决。叶某因肢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了早日取得执行款,其父亲来到法援处寻求帮助。
  鉴于李爷爷年纪大、叶某是残疾人且行动不便,依据《茂名市电白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一条措施》第十条规定,电白区法律援助处立即启动援助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决定为李爷爷、叶某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分别去到李爷爷、叶某住所,向其了解详细情况,现场审查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指导填写申请手续,收集案件相关证据,办理委托手续,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他们合法权益。
  在完成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工作人员向受援人及其亲属派发法律援助法宣传小册子和手巾、保温杯、环保袋、雨伞等宣传物品,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概念、内容和意义,对法律援助法有关特殊群体的条款规定作重点解读。现场人员纷纷表示,经此普及宣传,他们对法律援助法有了初步了解,明白法律援助确实是困难群众维权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电白区法律援助处重点开展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为全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时刻关注特殊群体,不仅优先受理、审批、指派律师承办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还积极延伸法律援助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零跑动”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有效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特殊群体及其亲属的肯定和 (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