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三无产品”能否“退一赔十”?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罗婷李娅
  随着数字化的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当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网购到“三无产品”,是否都可以主张“退一赔十”呢?消费者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了解一下。

  基本案情
  原告郑先生通过抖音平台向高州市某食品公司下订单购买了5瓶深山结晶鸭脚木蜜土蜂蜂蜜(单价65元,总价325元),5瓶纯天然土蜂蜜龙眼蜜(单价60元,总价300元)。上述订单在购买时均显示“7天无理由退货”字样。郑先生收到蜂蜜后,认为高州某食品公司的产品为“无生产厂家、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遂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高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高州某食品公司返还购买蜂蜜金额及假一罚十赔偿。

  判决结果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蜂蜜是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并经过包装而形成的成品,具有未改变产品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效果特征,故应认定为食用农产品。因原告并未主张或申请退货,并明确表示会将蜂蜜“弃掉”,被告也明确表示“无法退货”,故双方未存在解除合同的情形。另外,原告并未举证证明其所购买的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其受到损害,亦未举证证明被告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销售等情形,因此不适用“退一赔十”的规定,综上,高州法院依法驳回了郑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无小事,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家进行消费,在购买食品时,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说明是否齐全,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注意食品包装是否完好、食品外观是否存在异常,并保留好网购付款凭证、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此外,生产者、经营者具有验明其销售的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义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建立严格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保证所进商品的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