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司法救助暖人心

图为茂名“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法治文艺专场晚会。 崔许彪 摄
化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公正公开、及时救助原则,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暖。
2014年5月26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打破了杨某平一家的平静生活。杨某平因交通事故造成五级伤残,医疗费高达14万元,后续治疗仍需较大开支,且年老体弱无法行走,生活依靠3个儿子照顾,但儿子们无固定收入,至今又无法获得赔偿,一家人陷入生活困境。当地村委会曾就该情况向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补助,但因杨某平不符合救助条件而无法申领。
化州市司法局和杨梅司法所了解到杨某平的困难情况后,立即上门走访,面对面沟通了解其实际情况和生活需求,并向当地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初步审核杨某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化州市司法局随即向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化州市人民法院、化州市公安局发出协助核实公函以免出现重复申请救助情况。2023年5月,化州市司法局召开司法救助审核小组案件讨论会议,认为杨某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2023年6月,化州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杨某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000元。资金待拨款流程完毕后即可发放,切实解决杨某平一家的燃眉之急。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化州市司法局主动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在帮扶困难群众、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成立了化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审核小组,于2019年9月23日印发有关文件,完善《救助申请书》《资金申报审批表》等材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救助制度、落实救助措施等方式,扎实做到济困扶危、雪中送炭。
自2019年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来,化州市司法局已向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发送协助核实公函70多份,共审批25宗案件、救助群众25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合计21.9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难题,切实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积极彰显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文关怀。(马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