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开展突击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别拘留,我马上还钱!”
■记者杨珮珮
通讯员程良黄茵
本报讯“终于拿到赔偿款了!真的十分感谢法院,从提供线索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3天,你们太棒了!”申请人激动万分,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近日,高州法院对3名试图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3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2002年7月15日,高州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邓某(侵权时未满18周岁)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邓某兰、黄某珍(邓某父母)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生、吴某英53769.15元。判决生效后,邓某兰、黄某珍、邓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吴某生、吴某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法官经多番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裁定中止执行。
直到2023年8月底,执行法官收到了吴某生的电话,请求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在今年8月将土地转让给案外人杨某,收得12万元现金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仔细审核后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并调查到3名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杨某的确存在土地转让的事实,且土地转让协议经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留有存案。在双方有资金往来的情况下,3名被执行人名下却查无任何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这显然不合理。执行法官推断,这笔土地转让金应该是以现金形式或借用他人账户交付的,3名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嫌疑。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打铁趁热,联合“执行110”团队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依法对其住所进行突击搜查。
“你好,我们是高州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现依法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全程都会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在执行干警说明来意,宣读搜查令后,3名被执行人情绪激动,邓某兰更扬言:“你们想要干什么!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面对被执行人嚣张恶劣的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现场控制,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释法说理。
经搜查,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邓某房间找到一本户主为陀某(邓某妻子)的银行存折,存折记载:2023年8月30日存入11万元。结合被执行人土地转让的成交金额和时间,被执行人邓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已十分明显。
“现在非常严肃地告知你,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我们可以依法拘留你,而且你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执行法官的严厉训诫,3名被执行人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才坦白了隐匿存款的事实,并当场承认错误,承诺马上筹集现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缴清了全部案款,该起历经21年未能执行完毕的案件顺利画上了句号。“中止”不“终止”,执行永不停步。本次执行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震慑了失信拒执行为,彰显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