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比下限、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落地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张莫、梁倩)《经济参考报》9月1日刊发文章《购房首付比下限、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落地》。文章称,住房贷款政策利好落地。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与此同时,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这意味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的统一,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而此前,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为30%和40%。
  该《通知》还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政策变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此前,部分地区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较高,降低首付比例下限,有助于适当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二是将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2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