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维护好公共利益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电白区某公司的养猪场污水排入附近农田,污染周边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当地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启动公益诉讼迅速依法处理这件事,得到当事人及群众称赞,赢得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双丰收,又一次彰显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刚度和温度。
  时下,仍有不少人遇到污染环境这类行为,不懂得向检察机关举报,寻找用法律来解决问题。2017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诉讼范围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如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都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电白检察机关为了增强案件的透明度,宣传公益诉讼,扩大影响,这次特召开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上门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环评专家、被监督行政机关、涉案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参加。通过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有关代表分别发表陈述,环评专家解答,各方面各抒己见。这样把问题、证据、有关法律法规摆到桌上,处置起来公平合理,当事人心服口服。无疑也给在场听证人员上了一堂实用的法制课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课。
  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执法中考虑一下执法柔性,避免粗暴生硬,多点温度,也许更能体现法治的价值。电白对某公司养猪场如果采取关闭措施,不仅业主损失大,对社会生活及发展经济也不利。而通过温情执法,给出空间进行整改,该公司及时投入80万元铺设了污水渗漏防护膜,并扩建场内污水处理池,促使养猪场的污水治理达标排放,助推养殖企业绿色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生态环境和民营经济相互促进发展的双赢局面。涉案公司对检察机关的处置没有怨言,反而将一面写有“温情司法心系民营企业公平正义安稳非公经济”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以示感谢。
  为了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人明白公益诉讼的作用,并积极引导群众遇事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让更多公益诉讼案件实现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利益,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实现多赢共赢,既彰显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