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赶集”,提高普法实效

陈有育(市区)
据茂名日报报道,为推动高州市东岸镇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日前,东岸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居委会和志愿者团队,利用赶集日在镇的圩街开展平安建设暨“两度一率”、扫黑除恶、反邪教、反诈骗、禁毒、未成年人保护、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等系列宣传活动。此举抓住有利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制宣传,提高了普法实效。
赶集,俗称“趁圩”或“趁墟”。茂名各地都有“趁圩”的习惯,“圩日”以农历而定,每月日子尾数的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就是“圩日”,人们喜欢单独或三五成群约定俗成在这一天“趁圩”,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物资。利用这一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教育,可以提高普法工作效率。
法制宣传“赶集”,可以抓住有利时机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遇上“圩日”,又恰逢暑假,“趁圩”既有家长,又有学生。这时,可以抓住“小手拉大手”或“大手拉小手”的有利时机,现场对他们讲解邪教和毒品的危害,倡导他们崇尚科学,远离毒品和邪教;向他们分析近年来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提示他们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性侵害、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等平安知识的宣传,让家长和学生共同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范知识和技能,学会保护自己,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法制宣传“赶集”,可以有的放矢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圩日”进行普法,可以针对乡镇群众法治意识相对不足的现象,或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包括对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群众劳动权益维护、乡镇治安防范、预防矛盾纠纷等,也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的放矢引导家长和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宣传“赶集”,可以抓住时间节点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逢“圩日”,街道上人头攒动,车多人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这个时候,通过设立咨询台,热情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为群众解难释疑,并向过往群众讲解禁毒、反邪教、反诈骗、“两度一率”和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利用这一时间节点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但可以扩大普法教育范围,而且可以克服分散宣传带来的人员不足问题,提高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