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诚信敷衍应付

茂南法院:“预处罚”对失信亮黄牌


■记者张伍通讯员陈依婧
  本报讯“请不要对我罚款,我认识到错误了!”近日,茂南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对多次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成功促使李某某主动履行了义务。
  2020年,李某某因资金紧张向朋友张某某借款9000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某多次要求李某某偿还借款,但李某某均置之不理。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张某某遂将李某某诉至茂南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某向张某某偿还借款本金9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张某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多方查找,未发现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多次与李某某电话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下个月工资一到就还,再给点时间吧。”面对执行人员耐心的释法说理,李某某总是“诚恳”地答应会在近期还钱,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鉴于李某某对待执行态度敷衍,法院遂依法对李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并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但李某某仍继续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
  考虑到该案涉及数额并不大,经综合考量,法院决定向李某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进行“黄牌”预警,告知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若其再不履行,法院将对其罚款人民币5000元。
  收到上述通知书后,李某某紧张了,立即给执行人员打来电话并主动承认错误:“我现在就还钱,可以不罚款吗?”
  在执行人员的敦促下,李某某分两次向张某某还清了欠款。法院随之解除了对李某某所采取的惩戒措施。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