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3]03、04、05号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ZWG2023-03号;用地位置:高州市宝光街道北江通川大道旁BG05-04A地块;属于批次用地;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70748.6平方米;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
3.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1769.82平方米(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3.78%,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22%);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平均建筑高度80米。具体规划详见高规条字[2023]005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28423IA0032;网上挂牌起始价:21252.24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425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宗地编号:GZWG2023-04号;用地位置:高州市宝光街道北江通川大道旁BG05-04B地块;属于批次用地;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70993.16平方米;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
3.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2674.70平方米(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3.78%,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22%);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平均建筑高度80米。具体规划详见高规条字[2023]005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4423BA0097;网上挂牌起始价:21491.75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4298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宗地编号:GZWG2023-05号;用地位置:高州市宝光街道北江通川大道旁BG06-06A地块;属于批次用地;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15633.08平方米;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
3.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7842.40平方米(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3.78%,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22%);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平均建筑高度80米。具体规划详见高规条字[2023]005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7023BA0075;网上挂牌起始价:4800.92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96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至2023年6月16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
  GZWG2023-03号:2023年6月8日9时至2023年6月17日9时止;
  GZWG2023-04号:2023年6月8日9时至2023年6月17日9时30分止;
  GZWG2023-05号:2023年6月8日9时至2023年6月17日10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
  GZWG2023-03号:2023年6月17日9时起;
  GZWG2023-04号:2023年6月17日9时30分起;
  GZWG2023-05号:2023年6月17日10时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符合本次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为确保以上三宗土地出让成交和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
  宗地编号GZWG2023-03号竞买人应具备的要求:
  (一)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
  (二)竞得人须在本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一座计容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在出让年限内须由竞得人整体运营管理。该购物中心须在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开业。如竞得人未按期开工建设该购物中心,或违反整体运营管理,或计容建筑面积不足20000平方米,或未按期建成并开业,均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50万元不予退还。
  (三)根据高州市城市发展规划,竞得人在竞得本地块后,须引进一个国内知名购物中心品牌,该购物中心品牌方:
  1、须提供在国内已开业并运营5年以上至少2个且每个单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均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等)建设运营经验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竣工备案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在国内运营2个以上(含2个)购物中心具备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审查证书原件;上述协议及证明文件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提供,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50万元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须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引入一所省市名校进行义务教育办学。竞得人在竞得土地成交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须提供与省市名校的合作协议书,待学校动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捐资办学1500万元,否则竞买无效,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50万元不予退还。
  (五)若本地块与BG06-06A、BG05-04B地块属同一权属人,可自由整合地块的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GZWG2023-04号竞买人应具备的要求:
  (一)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
  (二)竞得人须在本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一座计容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在出让年限内须由竞得人整体运营管理。该购物中心须在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开业。如竞得人未按期开工建设该购物中心,或违反整体运营管理,或计容建筑面积不足20000平方米,或未按期建成并开业,均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98万元不予退还。
  (三)根据高州市城市发展规划,竞得人在竞得本地块后,须引进一个国内知名购物中心品牌,该购物中心品牌方:
  1、须提供在国内已开业并运营5年以上至少2个且每个单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均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等)建设运营经验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竣工备案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在国内运营2个以上(含2个)购物中心具备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审查证书原件;上述协议及证明文件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提供,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98万元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须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引入一所省市名校进行义务教育办学。竞得人在竞得土地成交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须提供与省市名校的合作协议书,学校动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捐资办学1500万元,否则竞买无效,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298万元不予退还。
  (五)若本地块与BG06-06A、BG05-04A地块属同一权属人,可自由整合地块的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GZWG2023-05号竞买人应具备的要求:
  (一)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
  (二)竞得人须在本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一座计容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在出让年限内须由竞得人整体运营管理。该购物中心须在签订《合同》和《监管协议》后12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开业。如竞得人未按期开工建设该购物中心,或违反整体运营管理,或计容建筑面积不足9000平方米,或未按期建成并开业,均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960万元不予退还。
  (三)根据高州市城市发展规划,竞得人在竞得本地块后,须引进一个国内知名购物中心品牌,该购物中心品牌方:
  1、须提供在国内已开业并运营5年以上至少2个且每个单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均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等)建设运营经验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竣工备案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在国内运营2个以上(含2个)购物中心具备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审查证书原件;上述协议及证明文件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提供,否则竞买无效,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960万元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须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引入一所省市名校进行义务教育办学。竞得人在竞得土地成交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须提供与省市名校的合作协议书,否则竞买无效,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960万元不予退还。
  (五)若本地块与BG05-04B、BG05-04A地块属同一权属人,可自由调整地块的规划指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意向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注册,然后持数字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本中心办理绑定手续。有意竞买者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0.241.74.36: 8085/sso/)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交易系统将通过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宗地的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二)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实行竞得人后置审核制度。本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故竞得人必须保证其竞买资格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网上挂牌截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交易约定事项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以上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可分两期付款,第一期自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首期缴款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缴纳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三)本次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查阅《茂名日报》或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0668-6638633土地矿产交易组、0668-6669272土储中心、0668-6688032规划科;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