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机制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茂南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讯员郑伟业
本报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茂南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茂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岳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崔晓玲,副区长黄蓉参加检查。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区人民检察院,检查该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到高山镇“青春向善”青少年服务站,检查团区委和该镇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到高山镇中心小学,检查该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到茂名市春雨学校,检查教育部门落实问题未成年人帮教等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茂南区政府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交流,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茂南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二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联动,撑起、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四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级保护机构实体化、专业化,推进区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和镇(街)、工作站、村(居)级专人专岗建设。五要创新方式,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相关的组织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六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基层办案人员和调解人员的政治法治素质、业务素养,提升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更好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