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领导昨做客“民声热线”时透露

残疾人大学生设有专项助学资金


■记者周缅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维权等民生问题,以及单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接受了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残疾人是社会上存在较多困难的群体,请介绍一下我市各级残联倾听残疾人的意见、解决残疾人的诉求,帮扶、关爱残疾人工作开展的情况。
  答:我市目前持证残疾人有15.9万人,在全省排名第二。几年来,我市各级残联认真倾听残疾人的意见、解决残疾人的诉求,积极帮扶、关爱残疾人。
  在了解残疾人诉求方面,我们主要是通过如下途径:一是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者在信访工作及日常工作中收集了解残疾人的诉求,帮助他们落实政策待遇,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每年组织专门调查队伍到全市每个持证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详细登记收集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将收集到的信息录入数据库;三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收集了解残疾人的诉求。
  在帮扶、关爱残疾人方面,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稳步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34.2万人次,为1.88万名困难残疾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3931名残疾人落实救助供养政策。二是全面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为6.2万人次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为5130名残疾儿童落实了康复救助服务;为213名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考生落实了助学补贴;投入1750万元资金,帮助3221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三是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水平。对420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了30多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了3186个就业岗位。
  问:残联对残疾人大学生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为了让更多困难残疾人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为残疾人更高质量的就业、更美好的生活提供保障,省残联设立了残疾人大学生专项助学资金,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广东户籍且持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东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有两种,第一种是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班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专科生10000元,本科生15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第二种对在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大专班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给予学费资助(或者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按年度发放。资助年数不超过学制年数。
  申请时间及途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每年10月1日-11月1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或粤省事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问:0-6岁残疾儿童享受康复救助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规定,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多重残疾儿童同一时期只能选择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补助)。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诊断证明的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康复救助。可以带上小孩的残疾人证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诊断证明、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当地残联根据儿童的残疾类别提供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让家长选择,家长选择后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由残联盖章同意。康复机构对你小孩进行评估,如通过评估,即可进入机构开展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