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检察院用心用情开展驻村帮扶

80盏路灯照亮旺利村道


■记者周燕红
  本报讯随着夜幕降临,一盏盏太阳能路灯放出光芒,照亮了高州市长坡镇旺利村村道沿线的夜空。“以前,一到晚上这条道上黑漆漆的,大家都不愿出门,现在有路灯晚上方便多了,老人小孩走在路上很安全。”正牵着孙子遛弯儿的村民王大爷高兴地说。高州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帮扶的路灯项目建成投用后,给旺利村的群众带去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高州市长坡镇旺利村是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的派驻“第一书记”村,自驻村工作开展以来,驻村“第一书记”欧海涛了解到旺利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尤其是旺利小学校路口至岭脚山村路口途经大村、圩地村、西岸村、岭脚山村这四条村的主干道尚未安装照明设施,给村民夜晚出行造成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这一情况后,她意识到为这些路段装上路灯是村民们迫切的心愿。
  群众利益无小事,欧海涛迅速把情况向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作了汇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剑锋高度重视,率领工作组深入该村实地察看,作出规划,由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出资55000多元,为沿线安装80盏太阳能路灯,尽快解决当地群众这一“急难愁盼”问题。经过紧张筹备,该亮化工程从今年4月开始实施,“第一书记”欧海涛与村“两委”干部全程紧盯施工,确保了工程能又快又好服务当地群众。
  据了解,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常态化组织到旺利村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村发展规划、村集体经济、矛盾风险排查、精神病人安置、司法救助需求等情况,并针对旺利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方法。该院表示,助力乡村振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为纽带,全力协调帮助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