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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年审的通告
茂残联〔2023〕20号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茂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对应行政区域→法人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按提示登录申报即可。
(二)线下申报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四、申报指南: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 content/post_1012994.html
五、咨询电话
茂南区:0668-2206819 信宜市:0668-8877369
高州市:0668-6666368 化州市:0668-7280833
电白区:0668-5287185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茂名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