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年审的通告

茂残联〔2023〕20号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茂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对应行政区域法人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按提示登录申报即可。
  (二)线下申报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四、申报指南: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 content/post_1012994.html
  五、咨询电话
  茂南区:0668-2206819 信宜市:0668-8877369
  高州市:0668-6666368 化州市:0668-7280833
  电白区:0668-5287185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茂名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