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三窟”终究难逃惩处


莫绍
  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
  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逃避组织查处,受贿700多万元的江汛波将收受的消费卡等分门别类包装好,藏到其住所门口的小竹园地下,将收受的金条等贵重物品塞进剖开的鸡鸭鱼腹,放进冰柜冻起来,妄图隐匿证据,掩人耳目。
  在惩腐利剑下,贪腐手段再隐蔽也无处遁形。纵然“狡兔三窟”,终究难逃惩处。
  贪污受贿,见不得光,贪腐官员为了掩盖贪腐事实,手段尽出无所不用其极。现归纳如下,以便人们擦亮眼睛,洞察其奸。
  贪贿地点,百般遮掩。
  为了掩贪,为了遮腐,贪官对受贿地点格外“讲究”!
  在家中进行“交易”。家中隐蔽,是众多贪腐官员收钱的第一选择。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忏悔:“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在饭店酒足饭饱后再“捎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元,大多数是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所收。吃吃喝喝习以为常、拉拉扯扯屡屡贪腐。
  办公室成收钱“自留地”。慕绥新任职沈阳市长期间,每逢年节都“夙夜在公”,实则蹲坐办公室等人送钱上门。
  咖啡厅、茶艺馆、沐足店是“必选地”。海南省公路局原副局长段守荣受贿近500万元,地点多在私密的咖啡厅、茶艺馆中。
  随着反腐力度越来越大,受贿地点日新月异,如今已从单位、住宅楼转移到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偏僻角落,外出学习地、出国旅游处……纷纷成为贪官受贿癖好的地方。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曾在北京钓鱼台宾馆笑纳贿款10万港币,山东滕州原市委书记牛启忠竟然在中央党校门口受贿,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在工地工棚“欣然”收受贿赂。荒唐行径令人发指,令人瞠目结舌。
  闪转腾挪,隐形受贿。
  贪官妄图把贿款洗白,将腐败行为“合法化”,于是挖空心思变相接受利益输送、“洗钱”。
  以房产交易受贿、洗钱。青岛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军“以‘市场交易’为幌子,多次通过高价出售房产等方式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官爱房产,以至“房妹”、“房姐”、“房叔”频上头条。
  以虚假交易掩饰权钱交易。海南银保监局原一级巡视员秦会忠利用职权帮助陈某名下公司办理贷款,并通过其外甥“皮包公司”与陈某实际控股的公司签订虚假装修协议,虚构工程款收受陈某好处费600万元。
  “一家两制”借壳洗白“黑钱”。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与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政商勾结敛财。
  挂名“艺术品”买卖牟利。爱玉成痴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以收受玉石字画艺术品掩盖受贿,仅其收受的和田玉就价值1200万元。
  牌桌上“只赢不输”。牌友心照不宣,官员要风得风,要啥给啥。四川省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冯军以赌博形式收受现金396万元。
  匿藏赃款,别出心裁。
  巨额赃款来路不正,东窗事发,必然原形毕露。这是烫手的山芋,拿又不是扔又不是,这更是身边分分钟会爆的炸弹,让贪官们提心吊胆。反腐高压之下,一批贪官变身“藏匿专家”,为藏赃款赃物绞尽脑汁,花招百出。
  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发展计划局局长胡方瑜“腰缠万贯”。他将巨额存单藏于特制的皮带内,结果皮带连同裤子被盗,小偷扔掉导致东窗事发。
  受贿近400万元的江苏省原建设厅厅长徐其耀“藏富于野”。他将钱藏在老家的树洞、灰堆、瓦顶、粪坑、稻田……
  “面对反腐高压态势,整天惶恐、焦虑与不安,收来的钱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搞投资,生怕留下蛛丝马迹;大量的现金不敢放自己家里,只能狡兔三窟、费尽心思隐藏;拿着大把的钱也不敢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委原书记谢超忏悔。
  于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贪官“抠门”,屡见不鲜。
  “穿衣朴素骑自行车上班”,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却藏上亿元现金。
  吃饭时只点一碗面,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却搜出现金逾亿、黄金37公斤。
  对抗审查,负隅顽抗。
  一些官员腐败被查,千方百计干扰、妨碍、对抗审查调查,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如同当初贪腐,总是心存侥幸,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串供、转移赃款。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受贿6550万余元的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在组织函询后大费周章导演妻子伪造“证据”,以佐证自己的虚假说辞应对谈话。
  打击报复举报人。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利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对被其所“疑似”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唆使涉案人到纪检机关缠访、闹访。
  模拟审讯演练。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被留置前大肆与商人、朋友串供,甚至模拟应对审讯实战演练,统一口径,保证“什么都不会说”。
  反腐利剑震慑,一些贪官难耐煎熬,最后“走为上计”,携款离境出逃。
  2003年,贪污受贿案发,浙江省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家逃往美国,成为被发出“红色通缉令”的1号人员。之后,相继有100名外逃贪官被发出“红色通缉令”。
  总之,为了躲避惩处,贪腐分子煞费心机。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不管手段如何隐蔽、方法怎么“创新”,任凭腐败分子如孙猴子七十二变,贪腐都会留下“痕迹”、埋下“祸根”,终究逃不出党纪国法的“五指山”。
  民心所向,胜之所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虎”拍“蝇”立场坚定、决心坚强,着力消弭阴暗,无情打击贪腐。一边倒的点赞,是巍巍时代巨轮行驶的方向。
  完善制度,扎紧笼子。
  十八大以来,工作程序法定化,议事规则制度化,办事行为规范化,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事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在九州大地花开正繁。“暗箱操作”变身“阳光行动”,权力寻租空间大大缩减。
  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防“一家两制”;推行实名购房政策与构建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防止贪官洗钱房地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时监督党员干部的财产变更情况;完善个人储蓄实名制……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要“罪加一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新时代,防止隐性贪腐、“洗白”不义之财,党和国家进一步立规矩定规范,严密防范,坚决追查。
  加强监管,强化监督。
  二十大报告强调“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坚持“一案一议、分类施策”;建立行贿人员库,探索完善行贿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创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监督平台……
  监督执纪还“插上科技的翅膀”,运用大数据对党员干部的财产信息进行不定期核查,从中发现违纪违法的“蛛丝马迹”,严肃追查贪腐资金,让“资本运作”洗白成无用功。
  启动“猎狐行动”“天网行动”,坚持不懈海外追逃追赃,一追到底不设时限。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俗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贪官如何挖空心思,掩盖、藏匿、对抗、逃遁方式层出不穷,但最终都逃不掉纪法惩处。
  只要有违纪违法行为,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处心积虑、变化多端布局受贿地点,不过是愚蠢的庸人自扰。看似瞒天过海的招数,实则自欺欺人,枉费心机。
  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曾收受行贿人覃某160万元,7次收钱被纪检监察机关一一查清,除在办公室及饭店各一次外,其余5次均在黄福明的车内。
  钱怎么“洗”,都“洗”不掉违纪违法“本色”。无论如何“闪转腾挪”,腐败到头来只是“南柯一梦”,竹篮打水一场空。
  秦会忠多次签订虚假投资协议、工程协议、借条,以掩盖涉嫌犯罪事实,虽然机关算尽,还是逃不掉反腐铁拳。
  纸包不住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贪官隐匿赃款的伎俩和把戏,怎么也掩盖不了贪腐的行为。
  谎言一戳就破。越是千方百计对抗组织,越是说明心里有鬼,欲盖弥彰。无论贪腐手段多“高明”,隐藏有多深,在铁证面前都不堪一击。对抗组织审查的“聪明”之举,或许会给组织调查增加难度,但最终会成为“呈堂证供”,以“愚蠢”败局。
  “我所做的这些东西都是很可笑的,而且是毫无作用的。”随着审查调查深入,高卫东的诡计“瞬间就土崩瓦解”。
  人逃到哪,党纪国法就追到哪。随着几轮“红通人员”名单发布,出逃贪官没有了藏身之地,“境外逍遥游”梦碎。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天网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6900人,追回赃款327.86亿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贪腐之人,寝食难安。
  心存侥幸无出路,直面问题是正道。相信组织主动坦白,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作者单位:中共茂名市茂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