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公位私占”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

开车10分钟,停车半小时,这是我市市民出门办事常常遇到的“尴尬事”。到了目的地兜转找车位,看到的却是公共停车位上放着锥桶、凳子、禁停牌、水泥墩、地桩、地锁……过往车辆只能望“位”兴叹!这种把公共资源变成自家“自留地”的行为,无疑人为加剧了停车难、行车难,也引起市民的强烈不满。
以市区西粤路一带为例,由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楼盘、学校集聚,周边公共停车位紧缺,但商家私自占公共停车位,把公共资源变成“自留地”的行为屡禁不止。虽然市城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多次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但效果均不明显。公共停车位的规范使用,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有限的停车资源因个别人私自霸占被浪费,这些停车乱象该怎样破解?
为此,市政协委员陈宇航建议:
一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停车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广州市在2018年就出台实施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明确规定对于用雪糕筒、手推车甚至私设地锁占位的违规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罚款。中山市、珠海市在2020年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条例或管理办法,为本市的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茂名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已于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抓紧出台并组织实施,让相关部门在执法层面有法可依,扭转过往只能劝阻而无法实施有效处罚的尴尬情形。
二是完善巡查执法机制,对市场、商圈等重点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常态化管理。城管、交警部门加大监管巡查及惩处力度,对用杂物私占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等现象持“零容忍”态度,对屡犯者加倍处罚,对私占公共停车位拒不改正者严厉处罚,并不定期对整治效果“回头看”。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规范引导,加大对非法占用停车泊位车主和沿街商户经营业主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发放宣传册,让市民及商铺认识到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能被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霸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求沿街商户经营业主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度,文明经营,杜绝影响停车、人为占用停车泊位的现象。
四是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鼓励车主、业主、商家配合监督反馈,并由相关部门落实督管,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和曝光平台,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曝光,为执法部门提供证据,让公共停车位切实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记者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