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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烟草零售市场信用监管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新机制,着力提升烟草市场监管效能,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茂名市烟草零售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起,启动烟草零售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二、2023年1月31日前,新准入和既存零售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作为初始信用等级评定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2023年2月1日起,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零售市场主体将划分为A、B、C、D四个基础信用等级。
特此通告。
茂名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