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以高质量整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程琬茹吴迪
  本报讯12月5日下午,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王土瑞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为推动高州市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高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巧智,高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叠云,高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唐竞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报告》精神,听取茂名市委交叉专项巡察组对高州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供销社5个直属单位和根子镇、云潭镇、沙田镇、镇江镇、泗水镇、新垌镇、南塘镇、大井镇、分界镇、金山街道10个镇(街道)的75个党组织的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王土瑞对本轮巡察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本轮巡察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说明高州市在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还存在短板,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州市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土瑞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保障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在高州落地见效。要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改,提升问题整改质效。要推动专项整治,认真梳理出在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具有典型、共性、系统性的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加强上下联动,深化融汇贯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宣传、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