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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调整茂名市区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为引导节约用水和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3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茂府办〔2021〕1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2年11月召开调整茂名市区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调整茂名市区(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茂名市区(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公开征集15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企业用水户代表4名,个体工商户用水户代表4名(含特种用水户2名),机关单位用水户代表2名,事业单位用水户代表2名,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和经营者代表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用水户代表和利益相关方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及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由市民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设新闻媒体采访代表3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征集的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茂名市常住人口,身体健康,本人能出席听证会;
(二)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愿意披露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个人信息;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
1.传真或邮寄报名。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可在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maoming.gov. 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调整茂名市区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填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局(价格科)。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领取报名表并填表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止。选择现场报名方式的,请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段内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访代表的具体名单确定后,将在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及《茂名日报》公布。
(二)联系电话:0668-2398388,传真电话:0668-2398288。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大院2号办公楼4楼401房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