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2年9月16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不是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其他需要邀请列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