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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颜庆明(市区)
我市地处粤西,人口众多,社情复杂,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按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关要求,在“总结”里获提升,在“建设”上下功夫,在“治理”中求突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谱写茂名扫黑除恶斗争新篇章。
要在“总结”中提升。总结是为获得更大的提升。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市扫黑办在信宜举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业务培训班,推动将其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各地各成员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持续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去年7月以来我市启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五大行业专项整治,今年再启动教育、医疗、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重点行业领域的秩序明显好转,常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持续用力打伞打财,坚持惩腐打伞不放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作为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将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以党建成果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成果,形成市县镇村四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良好局面。
要在“建设”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是前提,“建设”是重点,“治理”是核心,“共享”是目的。为此,务必在“建设”上下功夫,着重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六大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人民群众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力量源泉和坚实后盾。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热情。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专项斗争集中打击已将坐大成势的黑恶势力基本铲除肃清,但这不是一劳永逸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在于防范新的黑恶势力从无到有、由小变大。要及时发现预警,避免坐大成势。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专项斗争充分证明,督导督办是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的关键一招。要定期开展督导,坚持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考评工作,开展表彰奖励,推动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要倾听群众评价,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新评价、新需求、新建议。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要健全领导机构,常态研究部署,加强综合保障,强化专业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实现常态化运行。
要在“治理”中求突破。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让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惠及民生。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加快推进12337举报平台提升建设,实现黑恶线索转办核查全部网上留痕、闭环管理。要加强督办重点线索,特别要对久查未结、查否后群众仍反复举报的重点线索,组织开展复查复核,确保查深查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统筹推进打早打小和大要案攻坚,紧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排查梳理,深挖隐藏蛰伏的涉黑涉恶犯罪,决不能放任乱生恶、恶变黑。同时抓紧抓好全国、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开展逃犯追捕行动。“漏网之鱼”不到案,“悬案”就不能突破,群众就不得安宁。持续深化行业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打击一批行业领域黑恶违法犯罪,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完善一批行业监管制度机制,坚决清除由乱生恶、由恶生黑的土壤,努力实现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目标。不断强化组织保障。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主动承担起扫黑办的日常工作。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队伍力量建设。要研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