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把手”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

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记者和沛蓉
  本报讯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龙木兴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群众来电,现场回应群众关切,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
  当天上午,龙木兴接听了多个市民来电,认真倾听市民诉求,仔细做好答复。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有的现场给予答复并提出明确意见,有的转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并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宣传解释。龙木兴对来电的市民表示,对大家的合理诉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并做好跟踪落实,给市民满意的答复。
  对于部分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的问题,龙木兴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内容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为更好地服务民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辖区内开展登记上牌工作。电动自行车车主要自觉办理登记上牌,守法文明骑行。
  当前,茂名市区设置5个上牌点,分别在人民南路209号大院“交警支队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即河东妇幼保健院对面)、油城八路11号大院中国邮政文化广场支局(即茂名电信大院南门)、站北五路2号大院(中国邮政茂名市分公司)、红旗中路2号大院(中国邮政茂名市城区分公司)、站北三路“计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即站北三路与人民南路交汇处附近);每周五在市区人民广场东门还设置了一个流动上牌点,为群众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提供便利。值得注意的是,群众前来办理登记上牌时,要带上车辆来历证明(即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身份证明(如属代理则需代理人及车主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三方面资料;并按照收费标准进行缴费,其中牌证费30元、保险费(自愿购买原则)8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