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专项巡察组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进驻
■通讯员姚超贤
本报讯近日,市委3个专项巡察组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进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专项巡察进驻动员会。
市委专项巡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本轮专项巡察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下沉一线、直接联系群众,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机制运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等,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据了解,本轮专项巡察时间为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专项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设专门受理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征求意见信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市委20个专项交叉巡察组将在近期完成专项巡察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