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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刺客”
图/文 沈海涛 杜燕盛

继“雪糕刺客”后,各种消费领域的“刺客”不断出现。有消费者遭遇烫头分区收费、纹眉按根收费,近期,餐馆提供预制菜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又引发热议。不少消费者表示,如果事先知道吃的是预制菜可能没法接受。律师表示,这些“消费刺客”之所以让人有被刺感,是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并不十分清楚,消费后认为与实际内容和价值不相匹配,而消费者有知情权,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新闻来源:工人日报)
消费者有知情权,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应该误导消费者,应当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告示来提醒消费者,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有权选择退货、退款。因“消费刺客”产生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渠道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