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振兴


梁栩(信宜)
  据茂名晚报日前报道,近年来,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白蕉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不断丰富完善内容,强化宣传载体,创新落实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小小的《村规民约》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成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重要途径,不断焕发出勃勃生机。
  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村风民俗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规范本村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凝聚着村民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是基层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是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提升村民精神风貌,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公序良俗来约束。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之外规范村民的道德准则,是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举措。植入了乡土伦理的村规民约,与村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契约性和自律性,易于形成共识,为村民所接受。
  近年来,我市不少乡村结合村情民意,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具有普适性的村规民约农村治理模式,有效提升了自治能力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营造了民风和谐、爱护家园的新风气,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乡村振兴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总动员,部门和地方齐发力。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和实施,应大力挖掘村规民约所蕴含的时代价值和意义,并赋予新内涵。通过全体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把群众有效地组织起来,让广大村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同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