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宋秀波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如何创新与完善社会治理,怎样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行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提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理念。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特别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肯定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中的突出地位,指明了新形势下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要求与新方向。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最大优势,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特征所决定的。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就失去了核心引导力量,就失去了最强有力的政治支撑。因此要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主心骨作用,就要锻造党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坚强核心,需要党创造性地处理好与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激发各主体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动力与活力。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必须坚持并凸显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必须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这类关于人民治理的重要论述,早已奠定了以人民为中心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价值指向与实践路径。永远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的社会治理立场,是当下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根本立场与价值遵循。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如何全面落实社会治理中的公平与正义,是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和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的本质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可见,坚守并提升社会治理中的公平正义,与时俱进地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必备要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与准确把握,成为当下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指南,为当下全民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茂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