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昨做客“民声热线”节目解答热点问题

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记者周缅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异地就医报销、参保缴费标准、医疗救助对象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并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城乡参保居民可享受什么医疗保险待遇?
  答:(一)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二)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
  问: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
  答:可以。
  (1)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直接联网结算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省内或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我市参保人员门诊异地就医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照住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
  针对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我市已开通未备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其报销比例按照我市文件规定的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报销比例执行。
  
零星报销
  参保人未能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以下资料到各参保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的原件;对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须另外提供本人银行账户;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相关责任认定资料。
  (2)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类别包括以下五类: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备案有效期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居住证明有效期或个人承诺书确定备案有效期。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根据参保地工作单位相关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确定备案有效期。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可以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急诊住院当次入院有效。出院结算后不允许补办备案。
  问: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根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问: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是否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答: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按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并享受对应的职工医保待遇。
  问: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一)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限于本地户籍人口)。
  1.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纳入我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监测对象以及无劳动能力脱贫户等人口)。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4.已购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流浪乞讨和“三无”精神障碍患者。
  5.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