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联动扣押车辆促执行
失信案例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湛宗卫
本报讯近日,电白法院执行干警在肇庆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汽车扣押,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拖延执行
原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戴某甲、戴某乙追偿权纠纷一案,电白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戴某甲向原告保险公司支付垫付款90877元;被告戴某乙向原告保险公司支付垫付款10097元。判决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支付义务,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迅速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戴某甲、戴某乙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询,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对此不予理会,以失联方式拖延执行,法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戴某甲名下有一辆登记在肇庆市的小汽车,法院遂委托肇庆市公安机关对该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异地协扣主动履行
肇庆市公安机关快速布控,不久后,通过道路监控系统,确定该车辆停放在肇庆市某小区内,随后成功将车辆扣押,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肇庆市公安机关的电话后,执行干警随即通知被执行人戴某甲,告知其车辆已经被依法扣押,将会运回电白进行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戴某甲得知车辆被扣押,认识到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逃不掉、赖不掉,为了避免承担将车辆运回电白所产生的费用,戴某甲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立即筹措资金清偿债务。
次日,法院干警驱车三个多小时赶往肇庆,与戴某甲一起到银行办理交付案款手续,但正值周末,银行无法办理跨行转账业务,干警只好陪同戴某甲辗转几间银行网点提取现金,几经波折后,才将执行款凑齐,汇入了执行专门账户。随后,在肇庆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车辆交还给戴某甲。戴某乙得知此事后,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数日后,亦主动缴清了10097元垫付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人扣车工作机制成效显著,改善了“人难找”“财产难查”的两大难题。下一步,电白法院将继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