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到茂名督导检查

省督导组在电白区水东街道检查自建房情况。通讯员罗栋摄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茂健
本报讯7月14日至15日,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六督导组组长、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康晋斌率队来茂名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并召开汇报反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朱海龙主持会议。
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我省组织12个督导组对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和回头看。7月14日,该督导组分别实地检查高州市、电白区部分镇街(村居)自建房,发现有的镇街(村居)存在宣传不到位、排查工作不细致,群众缺乏引导和不清楚政策,临街商铺排查不彻底,未落实全面摸排的“产权人自查自报”环节,村居两委人员代替产权人自查自报,没有压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的问题。
汇报反馈会上,康晋斌强调,9月底前,根据先急后缓原则,重点对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用于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饭店、旅馆、商超等,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初判和整治。
根据前期房屋承灾普查摸底,我市自建房估计超过200万栋。截至7月12日,已排查自建房32.67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9万栋,总体上略滞后于序时进度。朱海龙在反馈会上表示,对省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接下来,我市将根据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