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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建设,共建信用茂名
李耀浩(市区)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也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为诚信在社会生活、外交关系和时代价值上的体现开启了多维视野,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动“信用茂名”建设,积极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展现了“好心茂名”城市内涵。
推进“信用茂名”建设,要充分认识信用建设的重要和紧迫性。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茂名市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提升城市的综合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有失信问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失信行为、失信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要求越来越高,群众对诚信的社会环境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我市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覆盖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的征信系统,建成运行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茂名”网站,基本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信用规章制度、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机制、诚信文化宣传等方面取得系列成果,成为我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促进市场经济平稳健康有序,优化提升社会治理模式。
推进“信用茂名”建设,关键要完善信用监管制度。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根本上要靠制度约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搭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并将企业和个人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各地各单位要着力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推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以及信用核查等监管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资格审核、招商引资、评优评先等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依法依规实施奖惩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通过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信息,使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奖惩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共识。
推进“信用茂名”建设,要推动全社会增强诚信理念和信用意识,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氛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营造文明诚信、规范有序、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重点推动市场诚信建设和加强行业自律,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政府部门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讲诚信,引导干部群众自觉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各行业领域要把诚信教育融入各类宣传载体,倡导依法诚信经营,形成社会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意识导向。要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等系列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打造“信用茂名”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