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2022年广东省为茂名市订单定向培养242名医学生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有关要求,高质高效完成2022年度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省下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2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方案〉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0号)。通知明确,2022年,我市各区、县级市(含滨海新区、高新区)需完成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242人,其中临床医学计划招生171人、中医学计划招生71人,详见《2022年广东省为茂名市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计划表》。确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嘉应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为我市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培养院校,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2年广东省为茂名市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院校》。
招生由各定点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院校专业组和专业计划,原则上院校专业组之间及专业之间计划不得互调。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2.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后尚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普通批次。3.省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取考生信息提交省卫生健康委。各项目市及时登录广东省全科医生数据上报平台(网址:http: //gdqk.wsglw.net)下载录取考生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医学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不能与定向医学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通知定向医学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22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第三条明确“甲方(卫健、人社)负责在乙方(学生)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协议书第四条明确“甲方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落实就业岗位和编制,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协议书第七条明确“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