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茂土交网挂告字〔2022〕8号
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WG2022-11;宗地坐落: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XQ-B1-06;宗地面积:8773.5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0.6≤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建筑系数)≤45%;绿地率=20%(详见茂高新规条字〔2022〕003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504.0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1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资信证明:505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414422BA0014。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2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至2022年7月13日15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7月13日15时起。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开具资信证明的额度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开具资信证明的时点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公告之后至交易结束之前有效。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年内禁止参加茂名市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
3.须符合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使用建设及高新区产业目录要求,且投资强度需大于400万元/亩,年纳税不少于15万元/亩(具体可向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咨询:0668-2237056)。
4.凡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5.竞得地块后,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以及无合法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支付出让成交价款的,均被视为违约。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机构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三)首次参加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后,请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120.241.74.36:8085/sso/)点击“会员注册申报”按钮进行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绑定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二)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可以查阅规划文件、宗地图等相关图件。
(三)竞买人竞得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申请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请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后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120.241.74.36:8085/sso/)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88783、2288780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