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4年省产业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占区域比重达50%以上
■记者梁雪玲通讯员吴剑雄
本报讯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园区兴则产业兴,园区强则产业强。我市立足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最近出台了《茂名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上水平的工业园区,为我市制造业发展培育一批优质平台。
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我市工业园区历经多年发展,目前正处在“上山爬坡”、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园区面临质量、效益、节约集约、承载能力、管理水平等全方位的挑战和要求,工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将直接影响我市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此,我市在全面分析园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标高质量指标和先进地区经验,定标准、定规范、定任务,全面推动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从总体要求、规划引领专项行动、集约利用专项行动、基础设施专项行动、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安全环保专项行动、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提出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印发了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提出到2024年,园区“标准地”出让全面实施、园区“亩产收益”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省产业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占所在区域比重达50%以上。
在规划引领方面。合理规划工业园区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化工类园区范围,尽快完成化工园区报批认定。提升产业规划水平,园区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产值占比不低于60%。制定或修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招商指导目录和产业链图谱,按照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要强化链主龙头引领,2024年各省级园区力争拥有年产值超20亿元大企业1家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企业5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5家。
在集约利用方面。要求完善入园约束机制,制定修订项目准入办法和退出实施方案,原则上新引进项目投资强度不小于250万元/亩(其中化工项目不小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亩(其中化工项目不小于15万元/亩)。新入园项目要签定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约定投资、产出、节约集约用地等事项。建立招商项目遴选评选机制,制定规范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范本)。推行“标准地”供应,到2024年后新供国有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制定低效用地处置指导意见,积极处置园区“五未”土地。
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按照“九通一平”(即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网络、热力管线,公共交通和场地平整)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底完成天然气“园园通”工程和大用户直供。提升产城融合水平,除化工园区外,应规划建设“七个一”工程,满足职工居住、医疗、消费、出行、子女就学等需求。
在服务提升方面。建立项目全周期管理制度,每5户规上企业应配备1名服务工作人员。制定项目跟踪评价制度,对达不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的,按违约处理并督促整改。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园区审批不出园”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
在安全环保方面。提出建立安全治理体系,所有园区均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管理台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不少于5名安全员。化工园区要全部落实“十有两禁”要求,确保2022年底化工园区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各园区(各片区)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事故应急池等环保设施,2022年底,全市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工作。
在管理提升方面。要求园区机构侧重抓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各地设立专业化建设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实行敲门招商。要求落实园区建设资金,充分利用专项债券、设立发展基金等措施开展园区建设运营。建立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营业网点,创新金融产品服务。
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将分阶段进行标准化园区星级评定,向社会公布。大力宣传推广园区标准化建设经验,树立标杆园区,形成争先创建标准化园区,打造工业发展主战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