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记者曾金妍
  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副主任黄宝强、黄奕奕、陈凡晓、杨雄、吴海强,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40人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海龙,副市长王小慧,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精彩100里”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旅游工作调研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