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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2] 04号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本中心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ZWG2022-04号;地块位置:高州市城东片区义山工业园;该宗地属于高州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59425.22m2;使用年限:50年;用地使用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2.0;建筑系数:≤5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密度:≥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按不少于10%计容建筑面积的单体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具体规划详见高规条字[2022]026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4222IA 0016;网上挂牌起始价:1770.8716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886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5月6日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至2022年5月16日16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6时(以实际到账户为准);
(四)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至2022年5月17日9时30分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30分起。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符合该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高工管函〔2022〕9号的要求,对本宗工业用地现就明确如下开发利用条件,并建议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地块准入产业为: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
(二)、地块用地面积59425.22平方米(折合89.138亩);
(三)、地块要求投资强度大于250万元/亩,年纳税不少于15万元/亩;
(四)、本地块仅向省重点项目提供入园;
(五)、取得土地公司须在高州市成立法人有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缴纳;
(六)、其他未提及事项按《高州市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高府办[2012]60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意向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注册,然后持数字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本中心办理绑定手续。意向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http:// www.gdzwfw.gov.cn/ggzy/gdyzwmm/)进入“统一导航”点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用户登录入口”,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及下载相关交易文件,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挂牌交易活动。交易系统将通过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宗地的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二)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实行竞得人后置审核制度。本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故竞得人必须保证其竞买资格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网上挂牌截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交易约定事项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作为部分土地出让价款(公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支付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三)本次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查阅《茂名日报》或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交易信息或茂名市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0668-6638633土地矿产交易组、0668-6669272土储中心、0668-6688032规划科;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