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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14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及禁止标线指示、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不按规定倒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高州市区兴教路与277省道交叉路口
(2)高州市区通川大道与潘州东路交叉路口
(3)高州市区永青大道与733乡道交叉路口
(4)高州市区永青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
(5)高州市区永青大道与桂圆东路交叉路口
(6)高州市区高凉路与通川大道交叉路口
二、设备类型:固定测速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驶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S280线177公里+300米(高州市石仔岭塘背路段)
(2)S277线98公里+700米(高州市山美水简坑路段)
(3)S280线154公里+500米(高州市曹江镇涧垌村路段)
(4)G207国道3923公里+800米(高州市潭头镇乾坡村路段)
(5)S283线87公里+400米(高州市南塘镇丰垌村路段)
(6)S283线97公里+450米(高州市南塘镇荔枝村路段)
三、设备类型:公路卡口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驶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高州市区东方大道笔架山脚路段
四、设备类型:违法掉头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2、设置点位:高州市区光明路冼太庙旁路段
以上14处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5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