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部署推进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建管用融合发展 让红色资源焕发新魅力
■记者罗安然通讯员李国勇苏织冠
本报讯3月10日,化州市召开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让化州的红色资源焕发新的时代魅力,更好地推动化州市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发展。化州市领导何立建、莫燕、林文泽、彭建春出席会议。茂名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工作小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会上,化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莫燕汇报了化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工作情况。长岐镇、杨梅镇、文楼镇分别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
茂名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工作小组总顾问邓刚、副组长罗明等就化州市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化州市要抓紧落实在建的项目,把革命遗址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合力。要全力做好下一步的申报入库工作。
化州市委副书记何立建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意义。化州是一片革命热土,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不仅是铭记无数革命先烈重大贡献和重大牺牲的重要途径,也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更是推动化州市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继续积极主动做好化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用有效的举措增强和提升革命遗址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让化州红色资源焕发新的时代魅力。
何立建要求,下阶段要坚持先行保护、逐步修缮、长效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建设发展。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建、管、用融合发展。要在“活”字上下足功夫,发挥革命遗址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功能,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融入城镇建设、景区发展、乡村振兴、文明创建、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充分激发革命遗址的精神激励力、经济带动力、区域发展力、项目支撑力和产业创新力,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循环,开创建、管、用融合发展新路子,为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不竭的“遗址力量”。